學程聯絡人:黃文娟 2905-2855
名額:招生名額不限制(但仍受各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)
申請須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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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進修部學生修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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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程以隨班附讀為原則,每班隨班附讀人數隨各課程授課教師與系所而有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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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讀之課程依學生選課辦法及系(學程)相關選課規定辦理選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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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修讀規定請洽進修部大樓ES206
修畢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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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微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為至少取得8學分,且需包括本微學分學程規劃之商學課程4學分、溝通課程2學分、法規課程2學分,課程科目請參考學程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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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修本微學分學程至少需要跨3個非本系(學程)之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