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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經法律翻譯學分學程
學程聯絡人:李慧玲 2905-3666
名額:20名
申請須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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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分學程設於碩士班。限本校碩士班學生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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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分學程為隨班附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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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須提交
a) 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 請 至 學生資訊入口網 登入「 跨領域學習申請系統」
b) 英語能力證書/成績單影本乙份
英文組別:須達 CEFR B2 等級(各項英檢與 CEF 語言能力標準請詳學程網頁對照表)
c) 中英文學習動機申請書乙份。(字數:文長約 1,000 字(A4 紙一頁))
4.申請資料請繳交至德芳外語大樓四樓FG413
課程規劃:見連結
修畢資格:
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12學分,分為必修10學分,選修2學分。詳細課程科目詳學分學程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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