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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「跨領域學程」是在主系課程之外,為發給學分證明的單位,進行跨院、系、所的設計及組合,提供給學生新的學習選項,以因應學生能力多元化發展的需求。
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學士班至少為 15 學分、碩、博士班至少為 10 學分。
微學分學程,至少 6 學分以上,12 學分以下。
可以的,請密切注意公告申請時間。
學生每學年申請認定學分學程以一學程為限,學分學程修讀資格認定後一學年內不得更改。
學生得因志趣或其他原因,於次學年依規定,申請其他學分學程。
除了本系的專業之外,有機會可以修讀其他領域的課程,不但可學習到各個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,更可於選修完畢後獲得一張證書,在未來職涯的選擇上有更多的競爭力。
學分學程(含微學分學程)修畢後,將會獲得一張證書(如下圖),為您的履歷加分!
1.學分學程修讀以隨班修習為原則,不另收費。修習人數達20人以上時,得申請另行開班。
2.學生修讀學分學程,其加修科目學分,於規定修業年限內,須另行開班者,應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及實習費。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,依照本校學生返校補修學分實施辦法第五條之規定繳費。
3.另可參考輔大學雜費專區。
1.於四年級第二學期加退選後仍未修畢學分 學程之科目學分,應於第二學期期中考試後一週內以書面申請,經學 分學程設置單位與主學系主管同意後送請教務處備查,使得保留學分 學程資格,否則視同放棄學分學程資格。
2.請洽學程設置單位尋求選課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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