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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財稅管理學分學程

學程聯絡人:謝佩玲  2905-2698

名額:50名

申請須知:

  1. 申請資格:
    (1)本校學生均可申請;法律學院學生優先錄取。
    (2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。
    (3)以報名收件時間先後依序錄取。

  2. 申請檢附資料:
    (1)輔仁大學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申請表(請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登入「跨領域學習申請系統」)。
    (2)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(附排名)乙份。

  3. 本學分學程為隨班附讀。

  4. 申請資料請繳交至樹德樓 LW319 室。

修畢資格:

  1. 本學分學程應修學分數為 20 學分:必修 10 學分,選修 10 學分。

  2. 修讀學分中必須至少 10 學分為修讀學生之非本系必修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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