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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治療學分學程
促進跨領域與多元學習
推廣音樂治療(教育)專業知識培養第二專長
名額:20名
申請須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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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對音樂治療有興趣或有意培養第二專長之學生,得申請修讀本學分學程(請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登入「跨領域學習申請系統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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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具有音樂基礎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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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學期成績須達 70 以上(申請時請附上歷年成績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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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自傳一份(不限字數,內容需含音樂學習歷程),可附音樂能力相關檢定證明或比賽成果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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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料請繳交至藝術學院音樂系辦公室 AM206。
課程規劃:必修及選修科目表請至學程網址查詢,或洽詢承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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